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填写变更业务申请单,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收益账户复印件、合同签署页复印件、银行证明(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新银行卡号,加盖银行柜台业务章),委托人需要在所有提供的资料上签字并按手印;
2、机构变更账号需要提交合同签署页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新账户开户证明、授权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注:申请材料不得出现错误或是涂改,若出现错误、涂改、无本人签字(公章或法人章)或资料不齐视作无效申请;机构授权他人办理变更手续,提交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不得授权他人办理。收到业务申请单原件及业务资料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