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质押情况
质押物与抵押物直接决定了第二还款来源的可靠性,即在融资人违约的极端情况下,信托公司能否通过处置抵质押物来进行资产保全。如果质押物是股票,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考察:质押率、股票所处板块、所处行业、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市盈率、市净率、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等。如果抵押物是土地,则需考虑土地成本、地段、周边土地市场情况、抵押率、变现能力等。
交易结构
有的信托项目采用优先次级的结构化设计来为投资人的资金设置“安全垫”。通常优先次级比不超过3:1,融资人以股权、债权或现金认购次级,投资者认购优先级。在此结构下,信托计划除了设置常规的风控措施外,还控制了一部分额外的资产(股权、债权或现金)来保证优先级投资人的本金和收益。信托利益进行分配时,优先级投资人先于次级资金获得回报,只要项目亏损不超过一定的比例,优先级资金的本金都是安全的,通过这种设置,投资人面临的风险敞口大大降低。
增信措施
信托项目的增信措施通常是在交易结构设计中引入第三方进行资金差额补足或担保。如果在信托的风控措施中提到有实际控制人或第三方进行资金补足或担保的,则需考察其担保能力如何。对于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需关注其实际控制的股权、个人资产积累及社会兼职等情况;对于第三方的企业法人担保,则需考察其注册资本、资产负债率及或有负债等指标。